一、债权转让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转让可以造成诉讼时效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资料图片)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二、债权转让客体方面的限制是什么
债权转让客体方面的限制为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对于债权转让的通知可以撤销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债权转让的通知一般不可以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权人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