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正常连续缴存了6个月以上,不间断在长沙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将异地的公积金转移至长沙后,可以合计为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
(资料图)
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显示职工在异地已连续缴存6个月,且无间断地在我中心正常缴存,则该异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异地缴存金额转移到账后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若在异地未连续缴存6个月或间断后在我中心缴存的,则需在我中心继续缴存至满12个月方能申请贷款。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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